******集团红寺堡区新能源基地300万千瓦光伏复合发电(一期100万千瓦)项目330kV升压站综合楼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集团红寺堡区新能源基地300万千瓦光伏复合发电(一期100万千瓦)项目330kV升压站综合楼已由******委员会以******集团红寺堡区新能源基地300万千瓦光伏复合发电(一期 100 万千瓦)项目330千伏输变电工程核准的批复》(宁发改能源(发展)审发〔2024〕1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集团红寺堡区新能源基地300万千瓦光伏复合发电(一期100万千瓦)项目330kV升压站站址内,东侧紧邻鸣红公路,南侧邻近344国道。总建筑面积约为2640m2;地上两层,建筑面积约为2409m2,局部地下一层,建筑面积为231m2(具体以施工图为准)。
2.2 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
2.3 招标范围:依据相关法律、规范、标准及发包人要求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及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等内容。详见发包人要求及工程量清单。
2.4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6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类别、等级);
(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类别、等级)。
3.2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资格中的任意一项,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两家且需具备资质条件中所对应的资质要求;(2)具备施工资质或设计资质的投标单位均可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4月3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14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吴忠市红寺堡区弘德街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iBi育成中心二期3
号楼704室
邮 编:751900 邮 编:750000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 系 人:李林江、孙春阳、莫磊、马海涛
电 话:****** 电 话:0951-******、******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详见招标文件
******改革局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