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因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与“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中项目名称前后不一致,现对“景谷县景谷镇文山村至凤山镇柏林村茶叶产区产业道路硬化项目”招标文件中的项目名称作出澄清,统一澄清为:景谷县景谷镇文山村至凤山镇柏林村茶叶产区产业道路硬化项目。本澄清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故开标时间不作顺延。
注:本澄清内容视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解释,应以日期靠后的补遗澄清文件所作的解释为准。
请各投标人自行持CA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切换至普洱市)下载澄清附件。由此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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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