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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保障性住房监督抽测服务(结构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通州区保障性住房监督抽测服务(结构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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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4-22
招标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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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通州区保障性住房监督抽测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5-13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XM001

项目名称:通州区保障性住房监督抽测服务

预算金额:8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8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2

通州区保障性住房监督抽测服务(结构标段)

80.00

1

通州区保障性住房结构监督抽测服务,主要内容包括:工程主体结构强度和钢筋保护层厚度抽样检测、外墙外保温实体检测、政策性住房工程质量第三方抽样检测、室内空气质量抽检、建筑物隔声抽检、室温抽检、装配式建筑抽检、厨房风道抽检等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检测工作时间为2025年,根据通州区住建委检查计划安排检测。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如供应商为“大型企业”,应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且《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分摊的合同金额至少应达到本项目合同金额的40% (注: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3.2.1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综合类资质(新)或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建筑节能二个专项资质(新)或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资质范围应含“主体结构工程检测”(旧)。

注:如供应商的资质为主体结构工程检测(旧)的,应同时提供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关于新旧资质过渡期延长相关内容的通知或公告,以证明该资质仍在有效期内,仍可继续使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4-23 至 2025-04-28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5-13 09:30(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五里店办公区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委员会、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7******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8)《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财库〔202231号);

9)《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0)《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

11******财政局关于持续深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改革的通知》(京财采购〔2022672号);

12******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京财采购〔20221143号);

13)其他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 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010-******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

2.1 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 CA 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 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 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2.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

2.5 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2.6 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2.7 电子开标

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委员会(本级)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车站路49号        

联系方式:张工,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37号国侨宾馆539室            

联系方式:李威,010-******转86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威

电 话:  010-******转8609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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