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院落场地租赁招标项目;非机动车充电桩设备采购安装招标项目
二、项目坐落位置:清风路南、北京路东铁北院内;黄海三路7号张家村小区
三、项目招标情况:
标段 |
招标内容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个标的物 |
1、张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的铁北院门口两侧院落场地租赁,面积约1500平方米; 2、小区7个非机动车棚内的充电设备采购安装 |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其他社会经济组织或自然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金及经营能力。 2、投标人的经营项目必须符合招标项目的实际现状及周边经营环境,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3、投标人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报价,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招标标段项目的投标。 5、本次招标投标人必须缴纳投标保证金500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标人最迟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不计付利息。 |
四、报名竞标:有意参加本租赁项目投标的独立法人、其他社会经济组织或自然人,请于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4月23日(工作时间8:30-11:30、14:00-17:00)到张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服务大厅报名,联系电话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条件:参加招标单位超过3家即开标。
2.开标时间:2025年4月23日18时00分,开标地点:******街道张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3.逾期未报名的,不予受理。
六、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东港区农村集体产权交易中心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街道张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地址: 日照市东港区黄海三路7号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