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各道路运输经营者:
为促进道路运输经营者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我县道路运输经营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十条有关规定,我局拟注销我县达到报废标准规定的道路运输经营车辆《道路运输证》共103本(详见附件),现予以通告。通告期自2025年11月12日起至2025年12月12日止,共30天。
******服务中心交通窗口办理审验或注销手续,窗口咨询电话:0771—******。通告期满未办理审验******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刘佳欣,联系电话:0771—******。
特此通告
附件:龙州县达到报废标准规定的道路运输经营车辆名单
龙州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11月12日



为促进道路运输经营者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我县道路运输经营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十条有关规定,我局拟注销我县达到报废标准规定的道路运输经营车辆《道路运输证》共103本(详见附件),现予以通告。通告期自2025年11月12日起至2025年12月12日止,共30天。
******服务中心交通窗口办理审验或注销手续,窗口咨询电话:0771—******。通告期满未办理审验******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刘佳欣,联系电话:0771—******。
特此通告
附件:龙州县达到报废标准规定的道路运输经营车辆名单
龙州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1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