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下伍旗镇生活垃圾、厨余垃圾运输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天津市武清开发区软体区馨凯广场5号楼904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1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QCG2025-265
项目名称:下伍旗镇生活垃圾、厨余垃圾运输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645.0万元
最高限价:645.0万元
采购需求:
第1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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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5 |
645 |
垃圾处理服务 |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三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有效期内);
************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须提供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10月16日到
2025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武清开发区软体区馨凯广场5号楼904
方式:A.现场领取,携带投标标书款到账后,且我公司收到相应邮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授权书加盖公章及标书款汇款凭证或现金至代理公司,报名时间以标书款到账后,且投标人到达现场登记的时间为准。 B.网上领取,请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标书款转账截图、投标人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标书邮寄地址(顺丰到付),
******(邮件标题:项目编号+公司全称),报名时间以件的时间为准。
售价:4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1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武清开发区软体区馨凯广场5号楼904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标书费汇款信息: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天津浦顺支行
账号:
************1
******银行转账方式从报名公司账户汇至我公司账户,在备注栏注明 “项目编号-标书款”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人民政府机关
地址: 天津市武清区下伍旗镇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武清开发区软体区馨凯广场5号楼904
联系方式:022-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022-
******
******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5日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