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晴隆县大厂镇全力煤矿露天开采工程(一期)劳务项目”的变更公告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因本项目公告至今未收到任何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接招标人通知,现本项目的变更情况如下:
1、原公告: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_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_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_接受_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各施工单位)须具有效相应分工范围内的资质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为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3)联合体的组成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联合体各成员应共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4)除上述要求外,联合体还应满足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更正为: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_接受_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各施工单位)须具有效相应分工范围内的资质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3)联合体的组成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联合体各成员应共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4)除上述要求外,联合体还应满足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2、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延期至2025年10月2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