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农村******街道红光股份经济合作社北岸明珠龙湾民宿装修项目采用竞争磋商的方式面向社会进行公开采购,欢迎参与。公告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与服务范围
******街道红光股份经济合作社北岸明珠龙湾民宿装修项目
1.2 项目编号:哈农交采﹝2025﹞第114号/GGZY-JC-2025042
1.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
1.4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84(含税)
1.5 分包情况:否
1.6 服务地点:松北区北岸明珠龙湾小区24套公寓装修
1.7计划工期:4个月
1.8采购内容及技术标准:详见本文件采购需求和公告附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如有)
1.9质量标准:需符合国家现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1.10付款方式、付款进度:银行转账,进场后先预付合同金额的40%,57%按工程进度付,剩余3%做为质保金没有质量问题质保期后付款。
1.11质保期:质保期2年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拟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3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4拟参加本项目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5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及专业能力。项目经理1人:具备建筑工程装饰装修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
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施工员1人: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岗位证书。
质量员1人: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岗位证书。
安全员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以上人员需提供近三个月(2024年12月-2025年2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证明资金的材料。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清单
(一)、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本单位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1.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清单
2.基本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或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清单
3.工伤保险缴纳证明或工伤保险缴费清单。
4.失业保险缴纳证明或失业保险缴费清单
5.生育保险缴纳证明或生育保险缴费清单。
(二)、新成立的企业或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机构,应提供书面说明和有关佐证文件。
2.6信用评价:潜在供应商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路径(网址:******/shixin/)进行信用查询(截图或网页打印并盖章)
2.7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竞争磋商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在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我要参与后,在此网站下进行项目操作。
注:操作手册下载方式:点击******/、******/,到网站首页“办事指南/文档下载”中根据项目类型下载对应操作手册。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我要参与、缴纳文件费用后购买竞争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下载而导致的一系列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 供应商需在2025年04月21日9时至2025年04月25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期间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进行清晰原件扫描,在注册完账号点击我要参与后,填写信息时上传到对应位置,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
3、竞争磋商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供应商************有限公司购买竞争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与评审。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评审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供应商在缴纳完标书款/保证金后,需在参与截止时间前,自行进入系统缴费页面进行查询,如因未查询而导致的标书款/保证金交纳无效,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4、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磋商时间
4.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响应文件递交地点:2025年04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银行左侧标书受理处);联系人:孙女士,联系电话:******;
4.2 请各供应商代表在前款(4.1)规定的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前半个小时内递交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4.3 磋商时间:同4.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1号市民大厦四楼评标室。
5、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6、其他
潜在供应商对竞争磋商文件有异议的,认为竞争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当在文件售卖/获取截止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采购活动。超出本条规定的有效异议时间,或未一次性提出异议的,将被视为供应商无异议或异议无效,将不再受理。
7、联系方式
采购人:******街道红光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街道红光村
联系人:裴凤丹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
联系人:霍女士
联系电话:0451-******
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451-******
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