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汾高速公路新增清家沟互通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邢汾高速公路新增清家沟互通工程已由邢台市信都区行政审批局以邢信批投资备〔2025〕38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和国内商业贷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邢台市信都区,规划的国道G234兴阳公路与邢汾高速交叉位置西侧,清家沟服务区东侧。2.1.2 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邢汾高速 K480 863处,地处邢汾高速与国道 G234 兴阳公路刘沟村至邢邯界段改建工程交叉位置西侧、清家沟服务区东侧,采用部分互通十U形匝道方案,与清家沟服务区组合设置。互通主线路基拼宽 470米,新建匝道2.555公里,改造利用原服务区贯通匝道1.153公里;互通主线拼宽涵洞1道,匝道新建桥梁3座、涵洞6道;新建3进3出共6车道智慧低碳化收费站1处,新增占地约123.26亩。
2.2招标范围: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初测、初勘、详勘、定测、初步设计(含概算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含预算文件编制),配合发包人取得相关批复,完成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招标所需最高投标限价、图纸、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清单计量规则等资料以及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等全过程设计服务,直至本项目竣工验收结束)。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技术规范以及发包人要求,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复。安全目标:不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初测、初勘外业、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30天内,完成详勘、定测、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满足附件1 资质最低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
3.1.2业绩要求:满足附件1 业绩最低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
3.1.3信誉要求:满足附件1 信誉最低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
3.1.4其他要求:本公告 3.5 修改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不适用)。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满足附件1 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
,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 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河北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1-28 09:00至2025-12-04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bggfwpt/)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2-18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但须在开标时间登陆“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入项目流程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本公告6.3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 “远程异地”评标。招标人联系人:李娜031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郝楠0311-******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在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出,提交后电话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北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
电话:0311-****** 0311-******
电子邮箱:/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2.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3.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邢汾高速公路新增清家沟互通工程勘察设计 无 0
14.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东路509号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
| 邮编: | / | 邮编: | 050081 |
| 联系人: | 李娜、刘畔 | 联系人: | 郝楠 |
| 电话: | 0311-******、****** | 电话: | 0311-******、****** |
| 传真: | / | 传真: | 0311-******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 网址: | / | 网址: | / |
| ******银行: | / | ******银行: | / |
| 账号: | 123 | 账号: | 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