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魏县2025年农村道路建设改造项目设计已由魏县行政审批局以魏审批研字【2025】013号批准,招标人为******办公室,项目业主为魏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配套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魏县2025年农村道路建设改造项目设计 投标人/供应商 900 14、联系方式招标人: ******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址: 邯郸市魏县礼贤南街188号 地址: 邯郸市邯山区光明南大街四号院 邮编: 056800 邮编: 056001 联系人: 崔银红 联系人: 马家丽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址: / 网址: / ******银行: / ******银行: / 账号: / 账号: /
-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魏县县域内。2.1.2建设规模:本项目涉及屯南-老大牙线、老大牙线-中三家、定魏线-王横等总计90条农村道路,道路总长度达84.519公里,覆盖21个乡镇。2.1.3设计服务期限:(1)签订设计合同书之日起2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2)施工图设计文件修改:在施工图审查后5天内完成;(3)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图纸、技术规范,施工图批复后5天内完成;(4)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工程开工至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2年。2.1.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 2.2招标范围:魏县2025年农村道路建设改造项目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文件编报、施工及施工招标时所需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参考资料、技术规范、科研课题(如有)、专题报告、后续服务(包括设计变更图纸)等。
-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 3.1.2业绩要求:详见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3.1.3信誉要求:详见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详见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 3.1.5其他要求:(1)本公告3.5修改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2)本公告新增3.6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22年4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4-1800:00:00至2025-04-2323:59:59,登录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 6.1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5-13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本公告6.3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6.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