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彭阳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县试点工作航拍及正射影像图制作测绘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一、合同编号:******HT(GY)000024 二、合同名称:彭阳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彭阳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县试点工作航拍及正射影像图制作测绘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D640425-************9 四、项目名称:彭阳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彭阳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县试点工作航拍及正射影像图制作测绘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彭阳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地址:彭阳县城栖凤街37号 联系方式:0954-****** 供应商(乙方):宁夏回族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院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尹家渠北街25号 联系方式:095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测绘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获取大于2534平方千米区域地面分辨率优于0.2米的航空影像,并生产优于1:2000比例尺数字正射影像成果。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 合同金额:104.5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2025年5月30日前项目成果通过省级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质检并向甲方提交项目成果。项目地点在固原市彭阳县11个乡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4-21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4-21 九、其他补充事宜:(一)若甲方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县试点工作需要,在2025年度内对区域性小斑重新航拍及正射影像图制作测绘,乙方同意无偿提供同等质量的服务。 (二)若甲方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县试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无偿提供正射影像图技术指导服务,服务期限5年。 (三)本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条和第十三条规定处理。 十、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彭阳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彭阳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县试点工作航拍及正射影像图制作测绘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十一、合同附件: 彭阳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县试点工作航拍及正射影像图制作测绘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正本)(2025.4.21).pdf 十二、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本平台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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