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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龙游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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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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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编号:LYZJFW2025-012-002

  1.招标条件

******改革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活动分两阶段进行,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龙游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位于龙游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内容包括:(1)污水处理厂及泵站部分:对龙游县城市污水处理厂一二三期工程中的老旧设备及部分厂外泵站设备进行更新,并配套实施相关的土建工程,完善厂内的设备运维管理,同步建设智慧运营管控平台;(2)厂外管网部分:对2#泵站至污水处理厂部分管道进行更新,原两根DN800玻璃钢加砂管更新为球墨铸铁管,单根长度约为2390m。

  本工程投资估算约9700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用约8000万元。

  2.2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1)完成设计方案、估算成果文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概算编制、施工中所必需的方案论证和施工配合等技术服务、专家评审论证等工作;其他与设计工程量有关的所有******消防等与本项目建设相关的全部内容的全套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以上均************消防等手续报建和后续施工、工程验收、工程招标相关工作。按照招标人要求,做好工程招标、施工的技术支持工作;(5)提供纸质和不设保护的CAD电子图纸,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各专业配套工程设计等满足招标要求的各项图纸成果;(6)设计人应提供的其他服务。

  2.3 设计周期

  (1)设计周期:接到招标人通知后5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并提交论证、通过审查,及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

  (2)专家评审及有关部门审查的时间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后可不计入设计周期,但因设计人原因造成设计、审批工作不能如期进行的除外。设计过程中因招标人原因造成设计工作不能如期进行时,各阶段设计图纸的提交时间经招标人确认可顺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设计资质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4)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2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给水排水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3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投资额3500万元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设计项目业绩。证明材料:①同时提供设计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缺一不可,未提供不得分。②业绩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中应具体体现项目规模、承包范围,合同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国有企业投资的以发改部门或经信部门备案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或提供由业主开具的证明材料。③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项目组人员配备要求:

序号

岗位

数量

资格要求

1

★项目负责人

1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给水排水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2

★结构专业设计人员

1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3

★建筑专业设计人员

1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

4

★给排水专业设计人员

1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5

★电气专业设计人员

1

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

6

★造价专业人员

1

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

备注

1.以上岗位人员不得互相兼任;

2.以上人员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不得出现退休返聘人员),“★”标注人员要求提供2024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任意连续3个月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个人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格式为准),缴纳证明中未明确表示中断缴纳的视为连续。社保证明建议按项目组人员配备表排列顺序,一人一表,连续月份体现在同一份社保证明表内。

  3.5 浙江省以外设计单位须提供“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信息截图”或持有仍在有效期内的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获取。

  5.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5.3 潜在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衢州市级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下同)备案事宜。

  5.3.1 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投标人,根据显示界面提示免费注册,填写、上传相关主体信息,带“*”号的必填,填好后“提交”。投标企业同时可申领招投标企业CA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操作可参考衢州市企业入库操作手册(投标人)。

  5.4 潜在投标人可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确定参加投标的企业可凭本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按照操作手册在对应模块下载领取。

  5.5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书面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6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方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送达的截止时间2025年8月21日9时30分00秒。

  6.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6.3 网上开标地点: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龙游县荣昌大道35号

  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

******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梦欢

  电 话:******

  地 址:龙游县荣昌大道华昌大厦8楼

  电子邮箱:******

  2025年7月31日





[A************001001]龙游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龙游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设计.QZZF
招标文件正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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