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街道湾子安置区(棚户改造)项目三期工程
工程总承包的变更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招标编码******街道湾子安置区(棚户改造)项目三期工程工程总承包于2025年4月17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就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做出如下变更:
1、因“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查询系统功能不完善,各平台之间数据存在不统一的情况,现取消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关于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的规定。
2、原招标公告4.1条变更为“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 年4月22日17时30分至2025年4月28日17时30分,登录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
3、因招标公告中关于类似业绩的规定与投标须知前附表3.5款第10项要求提供的资料相互矛盾,现将投标须知前附表3.5款第10项变更为“10.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在建项目无需提供,已完成项目需要提供)以及 / 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如出现载明信息不一致时,资料认定顺序为 1、合同协议书 2、竣工验收报告 3、中标通知书 )”。
4、原投标须知前附表10.9款“技术标页数:页数宜在500页以内”变更为“技术标页数:不超过500页”,同时在投标须知前附表10.1款“否决投标的情形”中增加“技术标页数大于500页”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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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