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231123]DCZX[CS]******
二、项目名称:逊克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算审核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逊克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算审核):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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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香坊区香滨路4号中北春城三期57栋3单元26层2号(住宅) | 749,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逊克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算审核):
******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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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 评审中心关于逊克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结算审核 | 逊克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算审核 | 1、服务内容: (1)提供逊克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算审核服务,逊克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共分为9个标段: 1.新建第一标段 2.新建第二标段 3.新建第三标段 4.新建第四标段 5.改造提升第一标段 6.改造提升第二标段 7.改造提升第三标段 8.(新建)(改造提升)地力提升工程 9.(新建)(改造提升)智慧农业田间信息化工程 (2)负责收集项目评审所需的有关资料,逐项审核项目结算的工程量 、材料价格、定额套项等,是否存在高估冒算,保证项目评审造价的准确性;对于项目结算评审必须按采购人要求完成项目现场核实工作,同时对评审成果进行严格复核,并按采购人要求提供项目评审成果报告,并对所提交的评审成果报告承担法律责任; (3)遇到重大情况和问题及时向采购人报告,供应商不得擅自处理,初审结果不得自行与被审核单位交换意见; (4)妥善保管使用被审核单位送交的有关资料(纸质资料邮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不得遗失和损坏。审核结束后,在规定时限内按照采购人要求做好档案归档(包括电子档案)和资料交还工作(纸质资料邮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5)参与审核的专业技术人员除符合行业要求外,需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指导; (6)服务响应及时,并设置 7×24 小时服务电话; (7)结算项目审核按采购人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现场核实工作,如审核结算争议过大,需二次进行现场核实踏查,供应商需积极配合,以上所有现场核实相关费用(包括差旅费等)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服务质量优,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接受采购人调整服务内容及时限; (9)因本项目审核而增加的任何服务内容(包括因送审资料整改导致的反复多次审核等),供应商不再额外收取任何费用。2、服务标准: 供应商在实施规定的评审程序后,应综合分析,形成评审结论,出具评审报告,评审报告需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规范、规程及《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等要求,并对评审结论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3、结算评审: (1)如造价咨询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评审过程中出现勒索被审核单位或与被审核单位串通勾结、私相授受等营私舞弊行为,一经发现并确认后立即停止对后续该机构委托评审任务,并就造成的后果依法追究造价咨询单位的责任。 (2)如造价咨询机构出具的评审结论出现错误或失真,导致项目资金支出出现偏差等不良后果,立即停止后续对该机构委托评审任务,如造成经济损失将依法追究造价咨询单位的责任。 (3)造价咨询机构在项目结算审核过程中,需保质保量完成现场核实工作,如造价咨询机构在现场核实过程中出现敷衍应付、走马观花,一经发现扣减服务费10%,如因此产生评审结论出现错误和偏差,按第(2)条执行。 (4)本造价咨询合同一经签订,造价咨询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合同确定的评审时限要求,并通过加班加点、增加人员投入等方式在约定时限内完成评审任务。如出现送审资料整改等非造价咨询机构原因确需延长评审时限,需经委托方批准。如未经批准因造价咨询机构原因产生评审时限延误,每延误24小时扣减本项目评审服务费的10%直至扣完全部服务费;如因延误可能导致政府项目资金不能按时支付而被追责,则立即终止合同收回评审任务且不支付任何服务费用,并停止后续对该机构委托评审任务。 (5)造价服务机构需按合同要求保证服务响应及时,并保持合同中设置的7×24 小时服务电话畅通,评审过程中如出现电话无法接通或接通无人响应,第一次提醒、第二次警告、自第三次开始每出现一次扣减本项目评审服务费的10%直至扣完全部服务费。如果因此导致评审时限延误,按第(4)条相关内容执行。4、验收标准和方法: (1)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在评审过程中,未出违反采购文件服务内容现违反采购文件服务内容及承诺条款等违约情形。 (2)造价咨询服务机构所出具的评审报告内容充分完整、附件齐全;造价咨询服务机构签章及造价执业人员编制及稽核印章齐全;送审纸质资料齐全未缺失,电子档案编制内容完整、要件齐全有效,符合评审中心档案编制要求,并已交至评审中心归档。 (3)项目建设单位对造价评审结果未提出异议并对评审报告进行签认; (4)违约责任:按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类别、项目特点等在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合同中约定。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5月27日前完成 | 达到采购人验收合格标准(具体以甲乙双方合同签订为准) | 749,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刚(采购人代表)、韩笑艳、李永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代理服务费参照《关于放开建设项目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及《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70%计取,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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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逊克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算审核 | 0.7865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逊克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算审核):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评审价格 | 最终报价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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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85.67 | 7.86 | 93.53 | 749,000.00 | 749,000.00 | 1 | 1 | ||
******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83.33 | 10.00 | 93.33 | 589,000.00 | 589,000.00 | 2 | 2 | ||
******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84.17 | 7.87 | 92.04 | 748,300.00 | 748,300.00 | 3 | 3 | ||
******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79.00 | 7.81 | 86.81 | 754,148.00 | 754,148.00 | 4 | |||
******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79.00 | 7.80 | 86.80 | 755,600.00 | 755,600.00 | 5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财政局
地址:逊克县建兴街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长江路388号会展银座3层
联系方式:0451-******(招标五部)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有限公司
电话:0451-******(招标五部)
******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21日
相关附件:
开标记录表.zip 逊克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算审核报价明细附件.pdf ******有限公司).pdf 逊克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算审核磋商文件(******0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