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服务中心建设资金其他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bjczj -portal-site/index.html)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5-13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875-XM001
******服务中心建设资金其他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拟采购一家优秀的服务商,工作内容协助完成人员招聘、上岗培训、人员管理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 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 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 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 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持有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4-23 至 2025-04-28 ,每天上午09:3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bjczj -portal-site/index.html)
方式: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 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 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 CA 数字证书 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 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010-******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
3.1 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 ”—“操作指南 ”—“市 场主体 CA 办理操作流程指引 ”/“ 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 ”,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3.2 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 ”—“操作指南 ”—“市场 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 ”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3.3 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 ”—“工具下载 ”—“招标 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 ”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 ”—“工具下载 ”—“投标 文件编制工具 ”下载相关客户端。
3.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使用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 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 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 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 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
3.5 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 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 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3.6 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3.7 电子开标
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 平台进行电子开标。
4.项目联系方式
4.1 办理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CA 认证证书,010-******;
4.2 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下载及系统技术支持,010-******;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5-13 10:00(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方式,由投标人自行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87 号令)、《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 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 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财政部 发展 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政府 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 线上融资有关工作的通知》(京财采购〔2023〕637 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2.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
3.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4.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及开标方式,由投标人自行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不接受纸质文件。请投标人确保能够使用制作上传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的计算机设备及 自身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保持联系人电话畅通,并于 解密功能开启后及时进行自行解密操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委员会(本级)
******街道汽车博物馆西路10号院丰台创新中心9号楼
联系方式:郭亮,******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桥西街临340号3层3109房间
联系方式:冯硕琦,******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硕琦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