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公安局智慧交通升级三期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管理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1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新乡政采招标采购-2025-79-1 | ******公安局智慧交通升级三期项目1分包 | ****** | ****** |
2 | 新乡政采招标采购-2025-79-2 | ******公安局智慧交通升级三期项目2分包 | 700000 | 700000 |
******公安局智慧交通升级三期项目,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第二标包:本项目服务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5.2标包划分:2个标包
******公安局智慧交通升级三期项目;
******公安局智慧交通升级三期项目监理;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4服务期限:
第一标包:自项目签订后服务期3年(含建设期120天);
第二标包:服务阶段及保修阶段;
5.5服务地点:新乡市境内;
5.6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现行行业标准与规范和采购人技术要求。
3.1本项目标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自动跳转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第二标包:
3.1项目总监:拟任项目总监须具有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提供与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自动跳转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3本项目标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标包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文件解密。各潜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管理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的《不见面开标手册》。
3、监督单位:
******财政局:******
新乡市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