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152201-NMGJT-CS-******
二、项目名称:乌兰浩特市财政投资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复核评审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合同包一):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有限公司 | 成都市金牛区金科南路169号1栋10层1016号 | 综合评分法 | 否 | 52,000.00元 | 86.67 |
合同包2(合同包二):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有限公司 |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胜利街兴安南大路建行北侧老血站院内 | 综合评分法 | 否 | 80,000.00元 | 85.33 |
合同包3(合同包三):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有限公司 | ******集团总部大楼05层10-13单元 | 综合评分法 | 否 | 190,000.00元 | 82.16 |
合同包4(合同包四):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有限公司 | 成都市青羊区瑞南街49号 | 综合评分法 | 否 | 130,000.00元 | 83.64 |
合同包5(合同包五):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00号1栋10楼1008 | 综合评分法 | 否 | 200,000.00元 | 81.30 |
合同包6(合同包六):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有限公司 | 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 | 综合评分法 | 否 | 80,000.00元 | 87.16 |
合同包7(合同包七):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有限公司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南二环南侧巨华德临美镇商业项目E座701号 | 综合评分法 | 否 | 100,000.00元 | 87.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C****** 评审咨询服务 | 乌兰浩特市财政投资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复核评审服务 | 按甲方要求的服务范围提供服务 | 1.按照财政部关于财政投资评审质量控制办法的要求,组织机构内部专业人员依法开展 评审工作,对评审报告的真实性 、准确性、合法性负责;2.独立完成评审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评审任务再委托给其他评审机构。3.对评审工作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委托评审任务的部门报告;4.编制评审工作底稿;5.建立健全对评审报告的内部复核机制;6.在规定时间内向委托评审任务的部门出其评审报告;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完成评审任务 , 应及时向委托评审任务的部门报告,并说明原因;7.建立严格的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完整、准确、真实地反映和记录项目评审的情况,做 好各类资料的存档和保管工作;8.未经委托评审任务的部门批准,评审机构及有关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提供、泄 漏评审项目的有关情况;9.对因严重过失或故意提供不实或内容虚假的评审报告承担相应责任。10.中标供应商出具该项目评审结果前,采购人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供应商评 审结果进行抽查与复审,中标供 应商应无条件配合。11.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自治区及盟市财政投资评审相关规定。12.此包100万元(含100万)及以下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复核评审服务。1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据国家、行业及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的有关标准编制成果 文件******财政局关于印发乌兰浩特市工程竣工结算评审项目复核操作规 程(试行)的通知》(乌财字【2025】33号)规定。须加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印 章、项目负责人签署执业(或从业)资格专用印章。中标人出具的评审报告质量达不到委 托方委托要求、在评审或核查中出现严重差错、超过评审及专项核查业务要求时间且没 有及时书面说明或者说明理由不充分的,委托方将相应扣减委托业务费用,情节严重的 , 将不支付委托业务费用。对中标人严重过失或提供不实或内容虚假评审报告的,委托 方将不予支付所审计的相关服务费用、委托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且收回本项目的评审资料 , 并追究其法律责任。14.此包100万******财政局100万元(含100万)及以下的项目初审******财政局所有项目,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因所报项目金额及个数不******财政局所有项目,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如基础收费与效益收费低于中标 价时按实际核增核减额付费,评审费高于中标价时按中标价付费。 | 100万元(含100万)及以下的项目15天内完成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复核评审服 务,因中标人因素导致无法出具评审结果报告的,或者造成评审项目延期的 ( 未经委托方同意的情况下),委托方按照评审金额给予相应的扣除,延期超过 所规定评审时间项目一倍的,委托方将收回相关项目的评审资料,不予支付此 项目服务费用。 | 满足甲方的提出的服务标准及国家规定的标准 | 52,000.0000 |
合同包2(合同包二):
******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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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C****** 评审咨询服务 | 乌兰浩特市财政投资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复核评审服务 | 乌兰浩特市财政投资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复核评审服务,服务内容包括100万元(含100万)及以下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复核评审服务、100万-200万(含200万)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复核评审服务、200万-500万(含500万)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复核评审服务、500万-1000万(含1000万)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复核评审服务、1000万-2000万(含2000万)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复核评审服务、2000万-5000万(含5000万)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复核评审服务、5000万(不含5000万)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复核评审服务 | 1.按照财政部关于财政投资评审质量控制办法的要求,组织机构内部专业人员依法开展评审工作,对评审报告的真实性 、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2.独立完成评审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评审任务再委托给其他评审机构。 3.对评审工作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委托评审任务的部门报告; 4.编制评审工作底稿; 5.建立健全对评审报告的内部复核机制; 6.在规定时间内向委托评审任务的部门出其评审报告;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完成评审任务,应及时向委托评审任务的部门报告,并说明原因; 7.建立严格的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完整、准确、真实地反映和记录项目评审的情况,做好各类资料的存档和保管工作; 8.未经委托评审任务的部门批准,评审机构及有关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提供、泄漏评审项目的有关情况; 9.对因严重过失或故意提供不实或内容虚假的评审报告承担相应责任。 10.中标供应商出具该项目评审结果前,采购人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供应商评审结果进行抽查与复审,中标供 应商应无条件配合。 11.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自治区及盟市财政投资评审相关规定。 12.此包100万-200万(含200万)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复核评审服务。 1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据国家、行业及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的有关标准编制成果文******财政局关于印发乌兰浩特市工程竣工结算评审项目复核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乌财字【2025】33号)规定。须加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印 章、项目负责人签署执业(或从业)资格专用印章。中标人出具的评审报告质量达不到委托方委托要求、在评审或核查中出现严重差错、超过评审及专项核查业务要求时间且没 有及时书面说明或者说明理由不充分的,委托方将相应扣减委托业务费用,情节严重的,将不支付委托业务费用。对中标人严重过失或提供不实或内容虚假评审报告的,委托 方将不予支付所审计的相关服务费用、委托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且收回本项目的评审资料,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14.此包100万******财政局100万-200万(含200万)的项目******财政局所有项目,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因所报项目金额及个******财政局所有项目,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如基础收费与效益收费低于中标价时按实际核增核减额付费,评审费高于中标价时按中标价付费。 | 合同签订后 一年 |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据国家、行业及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的有关标准编制成果文******财政局关于印发乌兰浩特市工程竣工结算评审项目复核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乌财字【2025】33号)规定。须加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印章、项目负责人签署执业(或从业)资格专用印章。中标人出具的评审报告质量达不到委托方委托要求、在评审或核查中出现严重差错、超过评审及专项核查业务要求时间且没有及时书面说明或者说明理由不充分的,委托方将相应扣减委托业务费用,情节严重的,将不支付委托业务费用。对中标人严重过失或提供不实或内容虚假评审报告的,委托方将不予支付所审计的相关服务费用、委托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且收回本项目的评审资料,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 80,000.0000 |
合同包3(合同包三):
******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3-1 | C****** 评审咨询服务 | 乌兰浩特市财政投资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复核评审服务 | 乌兰浩特市财政投资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复核评审服务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合同签订后一年 |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自治区及盟市财政投资评审相关规定 | 190,000.0000 |
合同包4(合同包四):
******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4-1 | C****** 评审咨询服务 | 乌兰浩特市财政投资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复核评审服务 | 乌兰浩特市财政投资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复核评审服务 | 满足采购人要求 | 合同签订后一年 | 满足采购人要求 | 130,000.0000 |
合同包5(合同包五):
******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5-1 | C****** 评审咨询服务 | 乌兰浩特市财政投资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复核评审服务 | 财政投资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复核评审服务 |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据国家、行业及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的有关标准编制成果文件******财政局关于印发乌兰浩特市工程竣工结算评审项目复核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乌财字【2025】33号)规定。 须加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印章、项目负责人签署执业(或从业)资格专用印章。中标人出具的评审报告质量达不到委托方委托要求、在评审或核查中出现严重差错、超过评审及专项核查业务要求时间且没有及时书面说明或者说明理由不充分的,委托方将相应扣减委托业务费用,情节严重的,将不支付委托业务费用。对中标人严重过失或提供不实或内容虚假评审报告的,委托方将不予支付所审计的相关服务费用、委托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且收回本项目的评审资料,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 合同签订后一年 |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据国家、行业及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的有关标准编制成果文件******财政局关于印发乌兰浩特市工程竣工结算评审项目复核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乌财字【2025】33号)规定。 须加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印章、项目负责人签署执业(或从业)资格专用印章。中标人出具的评审报告质量达不到委托方委托要求、在评审或核查中出现严重差错、超过评审及专项核查业务要求时间且没有及时书面说明或者说明理由不充分的,委托方将相应扣减委托业务费用,情节严重的,将不支付委托业务费用。对中标人严重过失或提供不实或内容虚假评审报告的,委托方将不予支付所审计的相关服务费用、委托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且收回本项目的评审资料,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 200,000.0000 |
合同包6(合同包六):
******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6-1 | C****** 评审咨询服务 | 乌兰浩特市财政投资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复核评审服务 | 乌兰浩特市财政投资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复核评审服务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合同签订后一年 |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自治区及盟市财政投资评审相关规定 | 80,000.0000 |
合同包7(合同包七):
******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7-1 | C****** 评审咨询服务 | 乌兰浩特市财政投资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复核评审服务 | 乌兰浩特市财政投资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复核评审服务 |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据国家、行业及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的有关标准编制成果文******财政局关于印发乌兰浩特市工程竣工结算评审项目复核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乌财字【2025】33号)规定。须加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印章、项目负责人签署执业(或从业)资格专用印章。中标人出具的评审报告质量达不到委托方委托要求、在评审或核查中出现严重差错、超过评审及专项核查业务要求时间且没有及时书面说明或者说明理由不充分的,委托方将相应扣减委托业务费用,情节严重的,将不支付委托业务费用。对中标人严重过失或提供不实或内容虚假评审报告的,委托方将不予支付所审计的相关服务费用、委托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且收回本项目的评审资料,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 5000万(不含5000万)以上的项目55天内完成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复核评审服务,因中标人因素导致无法出具评审结果报告的,或者造成评审项目延期的(未经委托方同意的情况下),委托方按照评审金额给予相应的扣除,延期超过所规定评审时间项目一倍的,委托方将收回相关项目的评审资料,不予支付此项目服务费用。 |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据国家、行业及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的有关标准编制成果文******财政局关于印发乌兰浩特市工程竣工结算评审项目复核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乌财字【2025】33号)规定。须加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印章、项目负责人签署执业(或从业)资格专用印章。中标人出具的评审报告质量达不到委托方委托要求、在评审或核查中出现严重差错、超过评审及专项核查业务要求时间且没有及时书面说明或者说明理由不充分的,委托方将相应扣减委托业务费用,情节严重的,将不支付委托业务费用。对中标人严重过失或提供不实或内容虚假评审报告的,委托方将不予支付所审计的相关服务费用、委托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且收回本项目的评审资料,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 100,0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李*、薄**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的规定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合同包一):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合同包二):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3(合同包三):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4(合同包四):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5(合同包五):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6(合同包六):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7(合同包七):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乌兰浩特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地址:乌兰浩特市政府办公楼二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都林街都林花园9#楼3单元3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
******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0月14日
相关附件:
乌兰浩特市财政投资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复核评审服务报价明细附件.pdf ******有限公司).pdf ******有限公司).pdf ******有限公司).pdf ******有限公司).pdf ******有限公司).pdf ******有限公司).pdf ******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