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沙湾区金叶·公园里项目建设施工吊篮类、钢管类、抗浮锚杆类、土方机械类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拟对乐山市沙湾区金叶·公园里项目建设施工吊篮类、钢管类、抗浮锚杆类、土方机械类租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CL(2025)014号
二、项目名称:乐山市沙湾区金叶·公园里项目建设施工吊篮类、钢管类、抗浮锚杆类、土方机械类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
本项目为乐山市沙湾区金叶·公园里项目建设施工吊篮类、钢管类、抗浮锚杆类、土方机械类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本项目共分为4个包,其中:
第一包:吊篮租赁类服务采购,采购预算:含税总价为127260.00元(其中不含税总价为126000.00元,税率为1%);
第二包:钢管租赁类服务采购,采购预算:含税总价为452480.00元(其中不含税总价为448000.00元,税率为1%);
第三包:抗浮锚杆类服务采购,采购预算:含税总价为441828.80元(其中不含税总价为428960.00元,税率为3%);
第四包:土方机械类租赁服务采购,采购预算:含税总价为374611.00元(其中不含税总价为363700.00元,税率为3%);
投标人在投标时均采用单价投标,据实结算。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适用于第一包、第二包、第三包、第四包):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投标人不得具有限制或禁止竞标情形。
6.2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6.3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六、投标人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本项目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包。介绍信报名请自行备注报名包号。
(一)网上报名:供应商自2025年04月18日至2025年04月24日0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报名。投标人报名时将报名费支付成功凭证截图、加盖投标人鲜章的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并发送至报名邮箱:******(报名资料递交以本邮箱收到报名邮件时间为准)。投标人报名信息经审核且符合本项目报名要求后,将按投标人介绍信中注明邮箱发出招标文件。报名费支付时,须在付款页面备注报名投标人名称,若备注内容超过10字的,可简写投标人名称。介绍信报名请自行备注报名包号。
报名费支付方式:网银转账形式
账户名称******有限公司
账户号码:******2288
******银行******有限公司乐山高新支行
注:
1)招标文件发出后文件费用不予退还,投标人投标资格不得进行转让。
2)在本项目报名时,须提供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出示加盖单位鲜章的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明。
3) 介绍信格式自拟。
(二)现场报名:投标人自2025年04月18日至2025年04月24日09******有限公司(地 址:四川省乐山高新区迎宾大道605号万泰广场4单元9号楼6号)获取。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现场书面递交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文件费用现场现金支付。
注:
1)采购文件发出后文件费用不予退还,投标人投标资格不得进行转让。
2)在本项目报名时,须提供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出示加盖单位鲜章的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明。
3) 介绍信格式自拟。
介绍信报名请自行备注报名包号。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5月08日0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并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快递的投标文件。
八、投标、开标地点:******有限公司
地 ? 址:四川省乐山高新区迎宾大道605号万泰广场4单元9号楼6号
九、本投标邀请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 ? 址:乐山市沙湾区沫若大道中段2号
联 系 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 址:四川省乐山高新区迎宾大道605号万泰广场4单元9号楼6号
邮 ? 编:614000
联 系 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
2025年04月
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
金 ? 额:第一包:1200.00元(大写:人民币 壹仟贰佰元整); 第二包:4000.00元(大写:人民币 肆仟元整) 第三包:4000.00元(大写:人民币 肆仟元整); 第四包:3000.00元(大写:人民币 叁仟元整); ******银行转帐 ******有限公司 账户号码:******2288 ******有限公司乐山高新支行 交款截止时间:2025年5月7日(北京时间16******银行下账时间为准)。 *特别注意:1、请在备注栏必须注明项目编号(包号)及用途。即:“CL(2025)014号第 包保证金”;2、须以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无法从基本账户转账******银行账户转账);3、有分包的应填写包号,无分包的可省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