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国联未来数字新材料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塔吊租赁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国联未来数字新材料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有限公司国联未来数字新材料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塔吊租赁项目
1.2 采购方案编号: SCFA******628 。
1.3采购人: ******有限公司。
1.4 采购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采购中心。
1.5 采购项目资金: 项目工程款,资金已落实 。
1.6 采购项目概况: 本工程项目位于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距枣庄站(高铁站)直线距离21km,距枣庄西站22.8km,距枣庄东站6.6km。项目部南侧为交通便利的世纪大道,双向四车道,西侧为109省道,北侧为光明大道,双向四车道;施工内容为2栋5层公寓、3栋5层宿舍、1栋7层研发楼、1栋3层食堂。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设备名 称 | 规格型号 | 材质及规范标准 | 计量单位 | 需 求 数 量 | 交 货 时 间 | 收 货 地 点 | 租赁期限 |
塔式起重机 | QTZ80及以上 | / | 台 | 4 | 2025.12,具体根据招标方通知 | 施工现场 | 暂定11个月 |
注:起重量≥6t,臂长:三台60m,一台55m,安装高度:33-40m,不加附墙。配备塔吊可视化系统及塔吊防碰撞系统。
包含基础预埋件安装费用,塔吊主体安拆费用,包括安拆工人(安拆工、电工、塔司、信号工等)、汽车吊及司机费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费用,安拆方案编制、审核批准,安装、拆除告知,使用登记办理费用等一与安拆有关的费用。
以上数量均为预计数量,租赁周期为预计周期,具体数量和周期以实际为准,招标人不承担因数量和周期变动给投标人带来的任何损失,具体进货时间根据工程实际进度需求而定,投标人应子理解及接受。
所投标塔吊应为备案为本单位的塔吊,受力部件必须使用原厂部件,安装验收合格时距出厂时间不应超过五年,品牌应为中联、徐工、三一、永茂、波坦、川建、陕建等知名品牌。
2.2 交货期: 暂定租赁周期为2025年12月至2026年11月。
2.3 交货地点: 国联未来施工现场 。
2.4 设备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起重量≥6t,臂长:三台60m,一台55m,安装高度:33-40m,不加附墙。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具有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项目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具备相应资格证书。
(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状况。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内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一航局企业黑名单。近1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5)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物资发票开具方式为一票制,投标人应具备开具可抵扣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运费)或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含运费)。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已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限制期限;
(4)其他: 。
4. 供应商报名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 2025 年 11 月 29 日 14 时 00 分至 2025 年 12 月 4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网址:******)进行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
4.2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采购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采购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参与询比采购。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采购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参与询比采购。
未注册“中交招采网”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询比采购。
5. 供应商报价
5.1 报价结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5 年 12 月 4 日 17时 00 分。
5.2 供应商应在报价结束时间前,登录“中交招采网”进行线上报价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5.3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5.4本次招标设有最高限价:不含税最高限价417000元。
6. 开标
6.1开标时间:与报价结束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本次采购在“中交招采网”平台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中交招采网上发布。
8.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
9. 合同主要条款
9.1 付款条件:(1)租金应按月结算,按季度付款。每月26 日,甲方持乙方签认的本月完工证办理结算,实际结算数量以乙方现场授权代表开具的完工证数量为准,甲方所拿到的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乙方签证资料均必须由乙方 最终签字确认,方能作为双方结算依据,结算总价款以******有限公司)。如乙方使用承兑汇票支付租金,甲方必须接受并不得以此为由向乙方索要贴现费用或其他任何补偿。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产生了相关税法规定的价外费用(含增值税),则价外费用的支付同样应符合本合同第五条的有关约定。
(3)乙方支付甲方租金前,甲方应按乙方对发票的开具时间及其他有关要求及时向乙方开具真实、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需双方的基本信息在本条款中予以明确。
如果甲方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或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不满足乙方的开具时间要求造成乙方无法及时认证、抵扣等,或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不规范、不合法、票面要素内容有误等导致乙方不能抵扣税款或被认定为虚假发票的,乙方有权拒付相应款项直至甲方开具出真实合法有效且符合乙方要求的增值税发票为止,同时甲方应承担乙方因此遭受的各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4)租金支付方式:按月结算,按季度支付,根据业主单位支付给乙方的进度款,乙方按甲方结算金额支付给甲方。
9.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 ;
保证金形式:******银行保函等电子保函;其他形式:___________ 。
10. 成交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10.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0.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11.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有限公司纪委
举报电话:0532-******
举报邮箱: /
12. 其他
/ 。
(注:可根据项目情况简述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13.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交一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中交一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中心
地 址: 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16号 地 址: 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16号
邮政编码: 266071 邮政编码: 266071
联 系 人: 宋福润 联 系 人: 王毅
电 话: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2025 年 11 月 29 日
物资信息
设备物资名称:固定塔式起重机 ≤250t.m 6-8t ≤80m 设备物资说明: 数量:44 单位:台(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