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单位 | ******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 |
标的物 | 防爆电子天平 |
---|
防爆电子天平(项目名称)询比采购公告
******有限责任公司对防爆电子天平项目进行询比采购,现邀请具有此采购项供货能力的厂商前来参加采购活动。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 采购项目名称:防爆电子天平。
******有限责任公司
1.3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1.4采购范围:防爆电子天平2台。
1.5 设备规格:非标。
1.6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交付。
******有限责任公司2304工房。
2.技术性能指标
详见第四章“供货要求”,即《防爆电子天平采购技术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格,并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2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时间为准),至少有1个类似设备业绩(“类似设备”是指防爆电子天平)。提供体现业绩的用户合同复印件,并在合同首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合同复印件须清晰可辨)。
3.3本项目不接受“三无”供应商投标(“三无”供应商是指:无实缴资本、无参保人员、无生产经营场所的供应商)。投标人须提供不属于“三无”供应商的证明材料:
(1)提供有实缴资本的证明材料(若供应商属事业单位的不作要求),如:“天眼查”或“企查查”APP显示实缴资本的页面截图;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具有验资资格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等;或其他第三方机构提供的可以证明供应商有实缴资本的证明材料。
(2)提供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如:“天眼查”或“企查查”APP显示参保人数的页面截图;或投标人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汇总表(至少提供2024年9月缴纳社会保险汇总表);或税收完税证明。
(3)提供有生产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如: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或生产经营场所的租赁合同复印件。
上述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4本项目的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投标人为设备制造厂家(“设备制造厂家”,是指对本项目生产制造所投设备的全部或一部分的厂家);(2)投标人为设备制造厂家的总代理商/总经销商(含区域总代理商/总经销商);(3)投标人为国外品牌设备在中国的总经销商的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代理商证明材料。
3.5人员要求:
委托代理人必须为供应商本单位人员。提供供应商本单位为该委托代理人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2024年7-9月),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说明:(1)投标人提交的上述资格审查资料均为扫描件(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均可),扫描件须清晰可辨;(2)投标人在《投标函》中承诺其提供的上述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形。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 11 日至2024年11 月 13 日17时00分止。
4.2 获取方式:在“南方数字供应链”电子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操作:在浏览器中输入平台网址,打开门户页面→点击【供应商/竞买人登录】→在工作台页面点击【询比采购】菜单→点击【可参与项目】→选择本项目→登记联系人信息→下载采购文件。
说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在“南方数字供应链”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办理CA证书(可使用手机下载“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供应商操作指南:打开门户页面→在顶部右侧点击【帮助中心】→在下拉菜单中点击【操作手册】→点击【非招标业务-供应商操作手册】。
- 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11 月 18 日北京时间 10 : 00 分。
5.2递交方式:在“南方数字供应链”电子采购平台上传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
供应商除了在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外,还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1份************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渝北区空港大道599号) B401 办公室。联系人:王怡 ******。
5.3 开标时间:2024年 11 月 18 日北京时间 10 : 00 分。开标地点:线上。
5.4保密提醒:禁止未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采取有效保密措施,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如投标人违反该条保密要求,其投标将被否决,并承担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6、发布采购信息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信息在“南方数字供应链平台”(******)-“非招标采购”业务板块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重庆市渝北区空港大道599号)
联系人:王怡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