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5月22日
一、评审情况
张家堡片区城市公共空间更新与功能提升工程-道路微改造工程初步设计:
1、成交候选人基本情况
成交候选人第 1 名:******有限公司,投标报价:95.00万元,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5天;
成交候选人第 2 名:******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价:96.00万元,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5天;
成交候选人第 3 名:******有限公司,投标报价:97.60万元,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5天;
2、成交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成交候选人(******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夏选朋,证书编号:(2013)******;
成交候选人(******有限责任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卢拥花,证书编号:ZJG022-2012;
成交候选人(******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任京州,证书编号:******;
3、成交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成交候选人(******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成交候选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成交候选人(******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4、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成交候选人(******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
成交候选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评标情况:/;
成交候选人(******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提交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单位名称、地址及有效的联系方式;
(二)所提异议的内容;
(三)相关请求及主张;
(四)异议提出书面材料须由其提供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法定代表人办理须提供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有限公司。
联系人:伏工。联系电话:029-******-8019/******。
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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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督部门
******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灞桥区东三环官厅立交东南角办公楼
联系人:张晓光
电话:029-******
******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科技路30号合力紫郡大厦A座2401室
联系人:张岩、伏冬冬
电话:029-******-8019/******
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