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五大连池市殡仪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五大连池市殡仪馆建设项目
项目地点:黑龙江省黑河市五大连池市青山镇城西,北和五路1公里北侧
建设单位:五大连池市殡仪馆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5月22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